福州高新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
名单公示
为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将我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8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62085759。
附件:福州高新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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