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关于责令有关企业限期整改的公示-凯发k8国际唯一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关于责令有关企业限期整改的公示
时间: 2023-09-30 16:18

有关企业: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第三条规定: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经核实,你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至今,未向我局申请执业许可,现责成你机构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10日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符合发证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应立即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补办执业许可证书;不具备执业许可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商事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或依法注销企业主体。

  逾期未完成整改,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措施,对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予以制止,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15959095565

 

  附件:应整改的“无证经营”机构名称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9月30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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