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高新区经发局安监科“三定”规定,依法公布高新区经发局安监科权责事项共19项,其中:行政许可主项8项(其中子项14项)、公共服务主项5项(其中子项0项);工信科权责事项共9项,其中:行政许可主项1项、行政监督检查主项3项、其他权责事项主项5项;发展科权责事项共60项,其中行政许可项主项6项(其中子项22项)、其他行政权力主项11项(其中子项36项)、公共服务主项2项。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高新区经发局工信科权责清单
高新区经发局发展科权责清单
关于公布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凯发k8国际唯一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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