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6号科研教学楼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凯发k8国际唯一

关于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6号科研教学楼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
时间: 2023-11-01 11:36

  由福建理工大学(原名:福建工程学院)开发建设的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6号科研教学楼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考虑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审批的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为支持学校发展,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布置图:6#楼南侧地面车位增加1个,绿化布置调整。

  二、所有外立面:增加材质及颜色图例;其中a-n轴立面图:百叶调整;11轴-1轴立面图:无障碍坡道立面方向调整。

  三、地下室一层:8轴-10轴交l轴-n轴处平面布置调整;地下车位总数减少1个,编号、车位布置及充电桩位置调整。

  四、一层平面:门厅处楼梯起步处调整;1交m轴处现场增设竖井。

  五、三层平面:7-8轴交m轴处增设风井。

  六、屋面层平面:3-4轴交m-n轴处原设计出屋面楼电梯间位置,取消电梯机房出屋面。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海峡都市报2023年11月1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建筑占地、绿化面积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11月1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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