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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高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时间: 2023-10-23 15:56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福州高新区拟定于10月26日进行体检,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20前准时到达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报到,7:40前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迟到或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水笔及固体胶。考生领到《体检表》后,要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瞒有关信息,并贴好照片。

   2.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清淡饮食、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疲劳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禁食,22:00后禁水,保持空腹参加体检(医院准备的点心,应在抽完血、做完b超后,方可食用)。

  3.进入医院后考生需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列队,在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后,方可进入检查。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背包、挎包和手机、电子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体检前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体检项目要求,有序参加体检,体检全程谢绝亲友陪同。

  4.体检过程,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扰乱体检工作秩序,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5.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并经带队工作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6.女性考生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怀孕考生应于体检前向招录单位提交延期体检申请书(附件2)和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申请延期体检。

  7.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根据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这些项目的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工作人员提出复检申请,于体检当日上午安排复检,逾期不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规定的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约500元左右),请考生备好现金或通过手机扫码支付

  10.请进入体检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凯发平台的联系方式有变动的及时告知招录单位。

 

  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延期申请书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3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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