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冠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建冠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产业园项目——6#楼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考虑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审批的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为支持企业,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6#楼1轴-7轴立面:2轴、6轴处二层至五层梁位置处,原玻璃幕墙饰面取消变更为深灰色真石漆、窗户样式变更。
二、6#楼a轴-c轴立面及c-a轴立面:b轴处二层至屋面层梁位置处,原米黄色真石漆变更为深灰色真石漆。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3年10月18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建筑占地、绿地及停车分布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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