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通信福州高新科技产业园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保利通信(福州)有限公司因项目发展需要,申请对该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变更。考虑到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规划要求和土地出让合同,并根据2023年8月18日高新区专题会议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内容:
调整前指标:用地面积81556.85㎡;总建筑面积244928.49㎡;计容建筑面积230355.41㎡;不计容建筑面积15994.97㎡;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5593.84㎡(占总建筑面积的2.28%);建筑占地面积34062.96㎡;建筑密度41.77%,建筑系数45.84%,容积率2.82,绿地率15.21%;机动车停车位83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06辆。
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81556.85㎡;总建筑面积246089.49㎡;计容建筑面积230472.44㎡;不计容建筑面积15988.30㎡;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6542.15㎡(占总建筑面积的2.66%);建筑占地面积33796.59㎡;建筑密度41.44%,建筑系数43.46%,容积率2.83,绿地率15.21%;机动车停车位84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63辆。
二、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内容:
1.原1#综合楼使用功能调整为宿舍,层数由5f调整为8f,建筑外轮廓、层高及总高根据调整后的使用功能及层数作相应调整。
2.2#厂房一层平面图3#变配电房调整为厂房功能,一层入口门厅增设转角楼梯至二层;二至十二层平面图b~c轴交1轴及b~c轴交8轴处卫生间取消,3~4轴交e轴及5~6轴交e轴处增设设备间;三至十二层平面图4~5轴交e轴处增设卫生间;四至五层平面图1~2轴交a~b处室外挑高平台取消;三至十二层平面图增加分隔墙;立面图根据平面调整同步修改。
3.3#厂房一至十层平面图1~2轴交d轴及1~2轴交j轴处玻璃窗调整为百叶窗;二层e~h交3轴处增设雨披;二至十层平面图k~l轴交7轴及b~c轴交7轴处的防护栏板调整为玻璃窗,二至十层平面图2~3交a轴处窗户高度调整。
4.5#厂房一层平面图1~2轴交a~d轴处功能由厂房调整为3#变配电室;二层平面图e~h交5轴处增设雨披;二至十层平面图k~l轴交1轴及b~c轴交1轴处的防护栏板调整为玻璃窗。
5.6#厂房d~a轴立面图部分百叶窗调整为玻璃窗。
6.8#厂房一层平面图e~f轴交9~10轴之间的管理用房增设夹层,11~12轴交c轴处的门调整为门洞,8~9轴交c轴处门连窗样式调整,5~9交f轴处门连窗样式调整;一至三层平面图5~7轴交c~d轴之间增设两部电梯及电梯厅;11~12轴交f轴处电梯调整为升至三层;四层平面图最南侧上人屋面防护栏杆由实体栏板调整为铝合金玻璃栏杆;五层平面图上人屋面增设采光井,南侧防护栏杆由实体栏板调整为铝合金玻璃栏杆;屋面层平面图a~e轴交1轴、a~e轴交4轴、a~e轴交13轴、a~e轴交16轴、1~4轴交a轴、13~16轴交a轴处防护栏杆由实体栏板调整为铝合金玻璃栏杆。
7.11#厂房五至七层平面图3~4轴交a轴处铝合金玻璃栏杆调整为落地窗。
8.20#厂房各层平面功能做东西镜像调整,立面图根据平面功能调整作相应修改。
9.1#楼及2#楼对应地下室停车位及设备用房布置作调整,地下室轮廓线同步调整。
以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3年8月24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1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5903)。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保利通信福州高新科技产业园项目调整前后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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