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南井村幼儿园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考虑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审批的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为支持企业,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21-1轴立面图:14轴处白色铝穿孔板取消,窗户变更。
二、g-a轴立面图:f轴、b轴处窗户变更。
三、二层平面图中:6轴交d轴位置处,新增一处门;
5轴交c-d轴位置处,一处隔墙布局变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3年8月16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4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车位、绿化布置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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