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鑫旗泉花园——1#楼、2#楼及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凯发k8国际唯一

关于鑫旗泉花园——1#楼、2#楼及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变更的公示
时间: 2023-08-01 17:51

  由福州鑫旗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鑫旗泉花园——1#楼、2#楼及地下室已建设完成,现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竣工测量图纸及审批图纸,发现存在与原审批不符的情况,考虑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审批的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为支持企业,我局拟对该项目按现状验收。

  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布局:部分绿化布置微调;通往隔壁地块连廊造型调整;场地地面机动车位及非机动车位停车区域调整。

  二、地下室部分车位编号调整、充电桩布置调整。

  三、1#楼标准层1-3轴交1-j轴处空调外机增设百叶;2#楼标准层原2-3轴交2-f轴至2-j轴处、2-11轴交2-f轴至2-j轴处空调外机位置均向北侧外移;2#楼一层13-14轴交2-a轴处原设置门取消;2#楼一层出入口增设格栅;1#楼、2#楼阳台侧边空调位与部分空调位底板标高调整。

  四、1#楼、2#楼外立面一层部分格栅设置调整,一层部分外立面真石漆改为钢挂岩板;二层及二层以上外立面颜色由深灰色结合浅灰色真石漆改均为米黄色真石漆。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3年8月2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地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8322)。来信请寄地点如下: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3:59,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可证明为相关利益人的资料。

  附件:1、设计变更前后对比图

    2、建筑占地、绿化及停车位略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3年8月1日

来源: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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