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信息(第69期)
来源: {{el}}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3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 分享:
高新区“三强化”全面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高新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按照省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时刻绷紧安全这根生命之弦,抓实抓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四层以上、多次加盖、已经出租的农民自建房,对年久失修的老旧房屋,对建在池塘边、水边、河边等地质条件较差的建筑物,开展拉网式排查。
一、强化组织部署。第一时间贯彻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迅速成立以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组织,快速开展行动,制定出台《福州高新区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将责任分解至镇、村、区直各相关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自建民房进行摸排、建档,根据摸排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由区领导许舜举、黄建雄率队,先后对省档案馆公交站、马保棚改闽师专项目(学府南路)、地球空间项目等地周边民房,马排安置房、高新区实验小学、宏盛实业、光电产业基地、福大百特等在建工地,以及烟花爆竹销售点和无证培训机构等重点区域进行实地检查。要求各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大安全监测力度,加强建筑用材质量管理,抓细抓实建筑施工安全的各个环节,切实保障项目安全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区领导已带队进行专项检查6次。
二、强化安全排查。一是先后召开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部署会,成立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制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点立整立改。加大对四层以上自建、加层改扩建、年久失修的民房、出租房、在建工地等领域排查整治力度。对在建项目施工工地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督促做好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检查,重点对大型机械作业、临时用电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1月份以来,已检查项目18个,发现隐患79处,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二是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建平、新洲、后山、南旗、元峰等村民自建房密集区域以及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彻底排查,逐栋登记造册,全面建立台账。对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节后安全检查,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设备、施工机具、临时用电、模板支撑、安全防护设施等危险源形成常态化督查。三是综合执法局、征迁办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危楼户进行劝离,目前,劝离2户人员6人,其中高龄老人1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拆除危房2座600平方米。四是以自建民房为重点,开展无证经营食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食品行为排查和处置力度,保障园区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出动检查人员81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企业35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立案查处3家。
三、强化隐患治理。一是积极提升风险辨识能力。邀请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民房进行鉴定,坚决堵塞漏洞,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二是严格落实督查考核工作。通过对全区城乡自建房、危旧房建立台账造册,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及时督办事故隐患点,限期整改到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重点隐患部位进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防止产生新的“两违”建筑。三是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完善群众自建房、房屋改造审批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强化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监管,加强房屋建造过程监管和技术服务、指导,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建立动态巡查管理台账,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整治。四是扎实做好值班值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确保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灾情险情发生后,信息快速传递、政令传达到位、应急处置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