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李友财的不动产权继承公示
来源: 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4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 分享:
李闽海申请坐落于南屿镇旗麓南大道556号福州两园搬迁安置楼一期(现:南港花园)23#楼513单元不动产产权继承登记。513单元现登记在李友财名下(不动产权证:闽(2023)闽侯县(g)不动产权第0000357号),系李友财的单独所有财产。李友财已故,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陈述和个人承诺,确认上述不动产由李闽海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提出。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4日